【七五普法】凿壁偷光合法吗?
发布时间:2017-10-11 文章来源:

凿壁偷光的故事,相信很多人都不陌生。它讲的是西汉大文学家匡衡,幼时凿穿墙壁,引邻舍的烛光读书,终成一代文学家的故事。因此,凿壁偷光多被用来形容家贫而读书刻苦的人。但是,如果我们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匡衡的做法实际上颇有不当之处。

凿壁偷光可能侵犯财产权

就匡衡在墙壁上凿洞这个行为而言,他有可能侵犯了邻居的财产权。被凿穿孔的这面墙壁比较特殊,它的一面是匡衡的家,另一面是邻居的家,因此这面墙壁是匡衡和其邻居的共墙。所谓共墙,是指同一墙壁为相邻双方共同所有或一方所有、双方共用。如果共墙是由邻居自己建造的,那么墙体属于邻居的个人财产,匡衡无权对他人所有之物进行改动;如果共墙是由匡衡和邻居共同出资建造的,那么它属于匡衡和邻居的共有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九十七条规定:“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在墙壁上凿洞,是一种改变共墙局部物理形态的事实处分行为,匡衡在未征得邻居同意的情况下,不能单独决定并实施凿壁的行为。

因此,无论这面墙是属于邻居所有还是两人共有,匡衡私自凿壁的行为,都会直接侵犯到邻居的财产权。邻居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匡衡停止侵害、恢复原状、赔偿损失等。

凿壁偷光可能侵犯相邻权

由于共墙为相邻方共同使用的这一特点,匡衡凿壁偷光可能侵犯邻居的相邻权。《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八十四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基于该规定,相邻各方对共墙的使用不得妨碍、损害相邻他方的合法权益,一方不得对共墙实施可能危及相邻他方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我们试想一下:假如匡衡凿洞的这面墙正好是邻居房屋的承重墙,它若被破坏,将很有可能影响到邻居整个房屋的牢固性,缩短房屋寿命,给邻居的人身、财产安全带来潜在危险。对此,邻居可以以相邻权被侵犯为由,请求法院判决匡衡停止侵害、恢复原状、赔偿损失等。

凿壁偷光可能侵犯隐私权

匡衡凿壁偷光还有可能侵犯到邻居的隐私权。隐私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秘密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收集、利用和公开的一种人格权。《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二条规定:“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本法所称民事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虽然匡衡凿壁偷光的本意,是为了能够在晚上读书,但是,因为这个洞的存在,他可以很容易地获取邻居的个人信息,知悉邻居本不欲为他人所知的私人秘密,无形中侵犯了邻居的隐私权。对此,邻居可以以隐私权被侵犯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被告匡衡停止侵害、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

综上所述,匡衡凿壁偷光的出发点是好的,但是不能掩盖其违反法律的客观事实。这也提醒我们:无论出于何种动机,人们都必须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活动,不能因一己之私而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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